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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設備_之臭氧發生器的維護管理 1)應由供貨制造商制定詳細維護細則并定期進行檢修或經供貨商培訓獲得資質的設備操作人員按下列要求自行進行: 2)應及時向水封罐補加水封; 3)下述各項工作時均應切斷電源,并由供貨商完成下述工作: 1、設備運行250-1000h或供貨商規定的時間限值,應清理或更換進風過濾器; 2、游泳設備_ 設備運行500-2000h或按供貨商規定的運行時間限值,應更換機內過濾器,并對設備進行清潔一次; 4)臭氧系統運行過程應每2h對下列各項參數記錄一次: 1、臭氧設備的電壓、電流、頻率; 2、臭氧產量,臭氧濃度; 3、游泳設備_反應罐出水水流、活性炭吸附罐進水及出水或經臭氧消毒水與未經臭氧消毒水混合后水流中的氧化還原電位。 5)氯化氣投加、輸送、使用、貯存等設備、設施,應嚴格按照《lv氣安全規程》相關規定執行。 |